


備註﹕
1) 「與本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」︰
(甲)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之《香港基督教堂會名錄》(www.hkchurch.org)開列之基督教教會會友;
(乙) 已接受洗禮之天主教徒;或
(丙) 其他獲校監、校牧及校長接受為「等同與本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」之堂會友。
2) 如家長/監護人未能親身遞交申請表,可書面授權親友辦理,屆時請帶同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上述期間交回本校,以便本校職員辦理。
備註﹕
1) 「與本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」︰
(甲)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之《香港基督教堂會名錄》(www.hkchurch.org)開列之基督教教會會友;
(乙) 已接受洗禮之天主教徒;或
(丙) 其他獲校監、校牧及校長接受為「等同與本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」之堂會友。
2) 如家長/監護人未能親身遞交申請表,可書面授權親友辦理,屆時請帶同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上述期間交回本校,以便本校職員辦理。